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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
    临海市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1 15:10
    • 来源: 临海市教育局
    • 浏览次数: 189
    年报解读链接

    朗读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教育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71/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教育局联系(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电话:85311975,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海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教育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及时公开教育改革重大政策好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工作信息。做好义务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全市民生工程实施进度,全程公开招聘考录信息,随时更新招生招聘信息,同步解读招生政策。2022年,共在临海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并确定专人负责协调答复,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市教育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涉及学校食堂信息、招生信息等,全部按要求及时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管理,解读好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业务形成办事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线上和线下办理业务。

    (四)平台建设

    以“临海教育资源网”为依托,推进“临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与门户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公众号年度累计推送信息688条。同时,还采用报刊、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座谈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做到及时更新公布。

    (五)监督保障

    优化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机制,根据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按月逐项抓好落实;开展社会评议活动,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8.15%。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需要更多更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但当前政务公开统筹能力还不够“强”,与各学校信息联动协同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巡查检测能力不够“精”,缺乏有效的检测技术和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规范教育信息。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并建立考核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提高监测能力和结果应用,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起草、审批、发布等各关键节点以及保密等方面的审查力度,建立定期自查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开展自查回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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