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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3-01-10 08:34
  • 来源: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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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电话:0576-85389013,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海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及农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根据《2022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部门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提案议案、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2022年度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计669条(不同渠道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数598条(次),政务新媒体公开数71条(次)。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目录信息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及反馈信息等3条;从起草规划、工作推进、工作结果等方面全方位进行公开《临海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6个,目前有效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共15个;定期发布每月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派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审核等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通过中国临海门户网站、“临海农业农村”掌心临海等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时保质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涉农补贴、扶贫等重点领域信息205条,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坚持完善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各科室职责,坚持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回收92份,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6.2%。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0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注意查看去年年报数据,需对应起来)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开展顺利,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专项工作力度不够,开展排查还不够深入,市政务公开办常态化监测中仍会检查出错别字等现象;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农业生产的业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和梳理。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条例》的学习与宣传。认真细致研究内容,做好《条例》执行与落实工作,更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检查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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