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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2-125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2〕6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LHD01-2022-0022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县级政策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海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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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临海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七届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临海市“垃圾革命”(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全省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决胜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动“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提质扩面,建设全国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市”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的要求,坚持多方联动,坚持群众参与,全力提升我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力争全市生活垃圾总量较2021年实现“零增长”;城镇所有居住小区、城中村、商业街全面推行“撤桶并点·两定四分”收运模式,实现四类垃圾三增一减(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增加,其他垃圾减少);规范城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实现城区规范收运处置覆盖率100%,全市易腐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达到22%;全市各镇(街道)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和回收驿站,并有效运营使用达到100%;升级“限塑令”,全市50%以上的超市、农贸市场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率达到100%;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化建设,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行业标杆点位15个、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0个,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个,打造示范拉风小区5个,城区街道小区星级“拉风吧”覆盖率100%。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提质扩面行动,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建设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撤桶并点”工作。持续推进“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按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2021年未完成的物业小区“撤桶并点”点位建设,11月底前完成所有居住小区、城中村及漏报居住小区的“撤桶并点”点位建设,对不规范的点位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对镇(街道)点位建设情况建立通报制度。增设部分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合理补充配置。已完成点位建设的小区全面实施“两定四分”收运模式,坚决杜绝混收混运。全面推进教育、卫生、商务、金融等系统以及工业企业、“六小”行业的“撤桶并点”工作,扩大分类收集覆盖面。 (二)落实桶边督导监管。各镇(街道)要全面启动“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员、巡检员、收运人员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培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桶边值守,切实提高居民的分类精准率。落实桶边督导员的管理,制定督导员的考核细则,确保督导员履职尽责,实现源头精准分类。 (三)推进源头减量工作。强化塑料污染治理,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我省“治塑”工作要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区带头推行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提倡纸张双面打印,推动无纸化办公,不得在其内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全面倡导“光盘行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服务场所不主动或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餐后打包除外)。 (四)加强有害垃圾管理。各镇(街道)按照要求因地制宜设置1个有害垃圾集中存放点,明确有害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做好有害垃圾投放与收集的监管工作和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同时根据有害垃圾的产生数量和种类,由相关单位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有害垃圾收运协议,实行定时或预约收运,并做好收运台账记录。有害垃圾运输至专门存储场所后应分类存放,再由环保部门根据类别交由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有害垃圾占比生活垃圾总量万分之0.5以上。 (五)健全回收利用体系。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原则,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建立以分拣中心和回收企业为核心,社区小区回收点、流动回收车以及整合后的个体回收站为基础的回收体系。全市城镇按照每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农村按照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拓宽低价值可回收物利用路径,出台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收集制度,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明确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标准,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探索回收方式,形成符合我市实际、行之有效的回收模式。 (六)提升处理效能水平。结合“十四五”规划,加强投放收集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置点建设、改造。完善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并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城郊和农村地区推行易腐垃圾就地堆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三化”处理中心或太阳能沤肥房的,要正常化运行,同时提升城区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日处理量至少达到50吨。 (七)强化数字化赋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做好垃圾分类前、中、末端硬件设施的数据对接工作,同步推进数据共享,建立省市县“3”级共享数据库。5月底前完成处置设施6项数据接口的数据对接并形成有效的数据流;6月底前完成投放点、收集点视频监控数据对接并形成有效的数据流;9月底前完成22个功能接口的数据对接,梳理优化应用问题;11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系统正常化运行,基本实现全市垃圾分类“投收运处”全链数字赋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指标动态呈现,提升垃圾分类数字化治理水平。 (八)加强专项执法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运用科技手段配合执法跟进,组织针对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和混合收运等违法行为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组织易腐垃圾规范收运处置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餐厨垃圾乱倒偷倒或流入养殖渠道的违法行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六小”行业等行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督导员、巡检员、环卫人员、执法队员“四员”联动,有针对性地执法跟进,切实起到“处罚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九)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切实强化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先行的导向作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落实开展“八个一”活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强制覆盖率达到100%,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全市党员干部 100%参与所在小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结对包干社区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撤桶并点、桶边督导工作稳步开展,形成有效引领。对于党员干部职工存在拒不履行分类义务、蓄意破坏设施、无理阻挠设施建设、谩骂袭击督导员、执法人员等违法或不文明行为的,由市分类办向所属单位抄告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备案。各单位、党组织要对被抄告的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批评教育,并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十)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根据部署要求,今年继续推进全市居住小区、城中村以及部分漏报住宅小区等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和运行,同时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等项目要落实好资金保障。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置等各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由市财政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市级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围绕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谋划,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5个街道和杜桥镇落实3-5名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其他镇落实2名垃圾分类专职人员;建立健全镇(街道)、社区(村)、物业企业、环卫部门、志愿者和居民等协同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厘清各方主体职责边界,严格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管理,提高群众参与率和感受度。 (二)强化目标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年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今年市分类办将委托第三方每月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暗访测评,实行每月专项督查通报;市分类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及评分细则,每季度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日常报送。各镇(街道)根据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分类办上报进度,并注重跟踪实效,通过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强化宣传意识,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亮点的信息报送,共同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展。日常报送工作实行年度考核管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2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标任务分解表 2.临海市部分漏报居住小区及点位增设清单 附件1 2022年临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 临海市部分漏报居住小区及点位增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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