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学知教育培训中心:
你单位要求住所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住所由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崇和商城181-1号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双林南路263号。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