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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2-125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社准字〔2022〕31号 成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土地学会注销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2-09-29 17:13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土地学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准予临海市土地学会注销登记。

       接到本决定书后,请依法处理善后事宜,及时上缴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不得再以临海市土地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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