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摄影家协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住所变更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住所由临海市古城街道东城下18号二楼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育婴巷6、8号。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