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7/2022-12488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
发布单位: |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
关于2021年度国家补助资金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化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审核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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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审计中介机构: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市委办〔2019〕100号)和《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52号) 文件精神,对获得省级、国家级专项资金奖励的,市级财政再按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于列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智能化项目,再按其生产设备投资额(包含信息化软硬件投资)的5%给予补助。经企业上报、镇街初选、财务专项审计,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8月16日至8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经信局、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附件:2021年度国家专项资金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化项目市级资金补助情况表.docx 联系电话:经信局 85114447 财政局 85188048 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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