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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2-1245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基准字〔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7-2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杜桥镇乡贤社区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2-08-01 09:28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杜桥镇乡贤社区发展基金会发起人(单位):
      你(们)提出临海市杜桥镇乡贤社区发展基金会设立登记的申请,已于2022年07月29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临海市杜桥镇乡贤社区发展基金会(基金会类别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慈善组织)及副本。
      你单位应遵循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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