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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2-123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办发〔2022〕41号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1-2022-0019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
  • 日期:2022-07-07 09:24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避免工程建设领域的不公平竞争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按规定应在临海市级平台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分类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根据单项合同估算价实行分类管理。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3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此类建设项目的招标,在招标人按照内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初步确定招标文件,并经行政监督部门预备案后报市府办。由市府办牵头组织招标人、市公管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行政监督部门等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业绩和其他等要求,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的设置)。招标文件按规定公示后,经项目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再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完成后对外发布。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项目。此类建设项目的招标,在招标人按照内部“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初步确定招标文件,并经行政监督部门预备案后报市府办。由市府办牵头组织招标人、市公管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行政监督部门等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业绩和其他等要求,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的设置)后报项目分管市领导。招标文件按规定公示后,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完成后对外发布。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以下的项目。此类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确定应由招标人内部的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审核后,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研究决定。招标文件按规定公示后,经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完成后对外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招标人要专门设立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招标文件审查小组,每个项目的招标文件需经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出具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对投标人的资质、资格、业绩和其他等要求,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的设置)。

(二)招标人要严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发挥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和独立性要求,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尽职履责、公平公正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三)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落实专人负责,在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三个环节,严格执行到场监督,落实招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

四、本通知自2022年7月24日起施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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