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白水洋镇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镇街)
索引号: LH331082-072/2022-1234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2022〕12号 成文日期: 2022-05-24
发布单位: 白水洋镇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水洋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2-07-05 19:42
  • 来源:白水洋镇
  • 浏览次数:

各办事处、行政村:

现将《白水洋镇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水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白水洋镇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14号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惠民让利、稳妥有序原则,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社会共治模式,推动我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淘汰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量和伤亡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白水洋镇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实施时间自2022年5日24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非标电动自行车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1.最高限速超过25km/h;

2.电机功率大于400W;

3.电池电压大于48V;

4.整车质量大于55kg;

5.无脚踏骑行功能;

6.其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情形。

五、淘汰置换流程

(一)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e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信息,在线查询各方优惠政策,自由选择形成个性化优惠套餐后,携带有效证件(个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等)、有效车辆资料(备案登记证、车辆合格证等)、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回收代办点办理淘汰置换。

(二)回收代办点登录“浙江e行在线”查验车辆、车主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填写《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并由车主签名确认。确认无误后收回旧车和车牌,并当场兑付车辆回收款。回收代办点淘汰的旧车和旧电池移交至有资质的回收企业。

(三)回收企业前往回收代办点收集淘汰车辆电池,查验旧车和电池并在回收证明上盖章确认。对淘汰旧车车身和废旧电池依法回收、规范处置。

(四)回收代办点将经回收公司盖章确认后的回收证明连同车牌送至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五)自愿参与淘汰置换活动的回收代办点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公司可在“浙江e行在线”上提交申请。根据下辖各村(社区)、园区的场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分布情况,合理布局流动回收代办点,并报市电动自行车工作专班。 

六、工作举措

(一)全面部署,排摸底数。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全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动员部署会,压实属地责任,依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全科网格等力量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底数。

(二)加强宣传,精准引导。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掌心临海等新媒体,分主题、分阶段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淘汰置换优惠政策、置换渠道、操作流程等信息。充分发挥村(社区)工作人员、全科网格等力量进村居、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单位开展点对点淘汰置换政策宣传,精准引导动员,使广大车主主动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镇工办:负责统一部署市内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统筹推进,协商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开展指导、督查以及向上沟通等工作。定期汇总通报晾晒淘汰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各办事处、行政村:负责本辖区内存量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排摸工作,引导群众提前淘汰置换并做好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到期不得上路的宣传工作。保障落实辖区内集中回收场地,开展流动淘汰置换。建立指导员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各回收代办点做好注销、回收相关工作。落实应急预案,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四)政策支持,落实优惠。组织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各方遵循自愿、自主、公平、公开原则参与淘汰置换活动,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优惠方案,平稳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1.“企业让一点”:引导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出优惠营销方案,坚决杜绝先涨价再降价的价格欺诈行为,确保最大程度让利于民。

2.“回收抵一点”:根据非标电动自行车车型、蓄电池类型及容量等要素,在回收环节据实抵补回收价格,及时转发台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发布的各类车型回收建议指导价。

3.“运营商惠一点”:引导电信运营商联合商家推出“办套餐减车款”等优惠措施,根据淘汰置换车主群体的实际需求制定多档优惠套餐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实现便捷办理。

4.“金融机构助一点”: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提前淘汰置换车主及商家的实际需求,推出减息、免息、送礼包、免手续费等优惠举措。引导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提供分级保险方案等方式,提高电动自行车投保率。

(五)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在外卖服务平台、快递物流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等特定行业、重点单位率先推进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鼓励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与提前淘汰置换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发动员工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并给予补助。

(六)强化监管、形成闭环。密切关注淘汰置换活动动态,严厉查处产品质量、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切实规范回收利用行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完善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绿色回收。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刻领会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淘汰置换工作形势,积极应对困难挑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把淘汰置换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协作,合力推进。各办事处、行政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共享信息数据。对淘汰置换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合风险研判,分类综合施策,做好释法说理,合力推动提前淘汰置换活动取得实效。

本方案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

附件:1.临海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流程图

          2.临海市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

附件1临海市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流程图附件2报废回收证明.doc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