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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28/2022-1234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公通字〔202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5-10
发布单位: 市公安局
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2-07-05 10:44
  •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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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派出所、交警中队、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中共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台公办〔202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将《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  临海市公安局   临海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0日   

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有力防范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全力为党的二十大和杭州亚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对校园安全加以整顿”等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杭州亚运会安保主题主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思想,将“平安校园”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高水平“平安台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校园安全工作摆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布局中统筹谋划推进,扎实抓好全市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严防因校园安防措施不到位引发暴力伤害在校师生的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涉校重大案事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努力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始终把安全作为办学治校的前提和基础,健全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校园安保责任制,切实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分级分类明确安全责任人员,细化疫情防控、值班巡逻、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方案,完善校园保卫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将校园安全纳入校长、园长履职评价体系,指导建立完善校园安全考核机制。

(二)全力完成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对标对表“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和评估总结。对进度缓慢、欠账较多的地方,要坚持“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针对性提出限时整改要求,督促加大经费投入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不足、安防建设不达标、“带病”办学等重点难点问题。要督促学校至少明确1名保卫干部,持续开展保安队伍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每月不少于2次的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测试工作,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加强门卫值守和安全检查,严防无关外来人员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公安机关要结合“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指导辖区校园加强安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大数据精准赋能,提供信息研判支撑,打造“智安校园”升级版。

(三)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欺凌行为综合治理、“校闹”联动整治等工作,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初始阶段,严防风险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引发重大涉校敏感案事件。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努力提升主动发现能力,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公安机关要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紧密结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和护航亚运会系列专项行动,会同政法委等部门深入摸排校园周边各类风险人员,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涉访滋事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将发现掌握的生活失意、心理失衡、行为失常、扬言报复社会等高风险人员纳入视线,提请党委政府组织帮扶救助教育,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对“校闹”案事件要及时出警,依法维护学校秩序和师生人身财产权利。

(四)抓严抓实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教育部门要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防设施、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应急处置机制等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挂账、督促整改、盯办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定时间、一盯到底,确保问题隐患排查整改无死角、无遗留。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保安员身份信息核查和动态评估机制,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背景审查,对发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相关违法犯罪前科等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指导学校及时调离,依法稳妥处置。

(五)持续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政法委要充分发挥平安临海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针对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治安隐患、安全风险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小商店、快捷酒店等重点场所清理整治,及时查处向学生销售香烟(电子烟)、问题食品、有害玩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防有害影视剧内容向校园和学生渗透,坚决清除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色情、暴力等不良因素,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要按照市公安局“精密智巡”的总体部署,将学校列为视频巡逻必到点,在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开展视频巡逻;要优化警力配置,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

(六)严打严治涉校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对涉校涉生案件保持高度敏感警觉,坚持重大案件提级侦办、挂牌督办、现场指导,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建立健全涉校案件分析研判和责任倒查工作机制,强化“一案双查”,既要对案件倒查,也要对有强制报告义务但没有进行报告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倒查。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安防漏洞隐患,要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公安提示函,切实推动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指导建立健全涉校案事件舆情导控机制,一旦发生涉校敏感案事件,按照“三同步”要求,快速启动有效引导,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全面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丰富拓宽素材资源,坚持寓教于乐,注重生动性、趣味性、体验性,制作录播生命安全和预防违法犯罪题材的音视频资源,依托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为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供支撑。要指导学校利用开学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有利时机,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拐卖、防性侵、防诈骗、防交通伤害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指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督促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加快心理辅导室建设,把学生心理健康作为衡量教育发展、办学治校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标,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八)总结固化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政法委、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发现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过试点磨合固化完善,全面助推校园安全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大力推进“智安校园”建设,加快人像识别、车辆识别等校园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力争实现全市4A级以上等级平安校园的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全部具备可视对讲功能,推进校园安防智能化建设和应用,积极构建校园内部和周边精准防控系统,培育一批可复制的创新典型,构建并固化内外结合、整体防控、智慧助力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部署。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将校园安全工作摆在党的二十大和杭州亚运会安保的重要位置,充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台账清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抓严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落实。

(二)进一步整治突出问题。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在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完善涉校安全稳定风险预警处置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发现、主动防范风险能力。紧盯“三年行动计划”未达标地区和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专题研究推动,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进度,争取支持直至解决。紧盯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风险,加强部门配合,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一抓到底、动态清零。紧盯校园周边顽瘴痼疾,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三)进一步紧密联动协作。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会商研判,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校园安全各项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推动将校园安全重大事项纳入党政工程,着力推动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任务分解,加强闭环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将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事件的镇(街道)和学校列入专项督导,推动各项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将“护校安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完善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追责问责机制。市级相关部门将适时开展检查督导和评估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请各派出所、各学校于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2022年12月30日前,各镇(街道)、派出所、学校要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警卫大队、市教育局安全科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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