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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9/2022-1244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食药安委〔20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6-20
发布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临食药安委〔2022〕1号临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临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日期:2022-07-27 08:37
  •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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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临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2022年临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临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贯通数字化应用,健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扎实推进“双安双创”,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双安双创,全面提升保障水平

1. 全力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机制,加速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对标先行地区,借鉴优秀经验,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和细则指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治理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点和不足项,集中攻坚解决。发挥临海优势,推出品牌示范引领项目。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广泛参与,提高创建公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强化联防联控,守牢疫情防控关口

2.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环节管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环节管控。坚持冷链物防“1410”工作体系,持续巩固“浙冷链”应用,形成精密智控追溯链条,严格落实“三证一码”管理,加强流通环节执法监管,确保每一件进口冷链食品全部“上链”。严格公共集中监管仓的规范运行,做好集中监管仓人、物、场所的标准化管理。严格首站责任制、快惩严处制、举报投诉制等冷链物防“十项制度”,加强第三方冷库、首站经营者等重点对象监管,落实“三专”要求,加大对走私冻品、拆换包装冒充国产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从严抓好进口水果常态化管控,将全部进口水果录入“浙食链”,做到赋码上市、扫码交易。

3. 加强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加强“防疫餐饮在线”应用,落实“1+1+N”责任体系,强化集中隔离点供餐安全保障。严格疫情防控药械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五大类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全覆盖,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加大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出口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帮扶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持续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和监测“哨点”工作,深化疫苗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储运各项要求,强化全程冷链监管。完善多部门风险协同处置机制,落实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互认等制度机制。

三、夯实各方责任,打造严密责任体系

4. 推动党政同责有效落实。深入贯彻《临海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全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专项督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加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培训,增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

5. 推动部门责任有效落实。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重要信息共享、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区域性风险隐患联合研判等工作。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打造药品安全治理多部门协同政策工具箱,统筹药品安全与发展全链条事务,共同构建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评议考核方式,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上抓落实、促完善。

6.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至少开展一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开展主体责任技术评审,及时督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对发现的个性、共性问题进行整改,防止普遍性问题反复发生。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法人、关键岗位人员法规培训考核,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变更管理、上市放行、不良反应、产品召回、停产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制度。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实施注册人制度,加快市外企业(尤其长三角区域企业)通过注册人制度在我市落地进程,积极探索跨省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落实注册人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强化资质审核,重点督促注册人、备案人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配齐质量管理机构人员。

四、聚焦数字赋能,助力监管增效提质

7. 深化“浙食链”系统应用。推进“阳光工厂”建设,推广应用“CCP在线”智控模块,实现“阳光工厂”全年在产企业全覆盖。稳步提升经营环节上链数据质量,加快“浙食链”系统在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推广应用。运用“浙食链”平台推进“链上点检”工作。加快推动特殊膳食食品、固体饮料、食用油等风险程度较高、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品种以及进入省内商超销售的浙产预包装食品全赋码。配合推进食用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全链条追溯闭环管理改革,协助完善“台渔链”系统,打造共治共享“食安共富”工作经验。

8. 深化网络餐饮综合治理。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实现“外卖封签”全覆盖、“阳光厨房”全覆盖。加大“浙江外卖在线”系统应用落地力度,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发展,保障骑手权益。

9. 深化药品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进一步配合做好药品智慧监管“黑匣子”“浙苗链”、药品风险精密智控等全省试点工作,创造临海经验。协助台州市迭代升级“台药链”集成应用,完善零售药店全场景精密智控系统建设,聚合快速追溯系统、药师考勤系统、“药店风险码”系统、民生药事服务系统等各大数字化平台,对药店实行全天候、全环节、全流程的智慧监管。深化网销药械化专项监测,协助台州市做好网销化妆品监管国家中心(台州)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制度稳步实施,全面完成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赋码,实现做到有码产品有码尽扫。

五、紧盯全程全域,夯实食药监管基础

10. 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防治工作,开展耕地污染溯源排查。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争取改革综合试点县,开展试点主体培育,全面推进农资经营单位、规模生产主体应用“浙农优品”。强化规模上主体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全覆盖,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强化粮食关口前移监测和超标粮监管,全面推进粮食产业“五优联动” 提质扩面,2022年实施规模达到0.9万亩,2022年底晚稻占总储备规模比例达到40%以上,持续打造省粮食“五优联动”示范县。加强部门协同,着力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霉变、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

11.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建成1条(个)“阳光餐饮街区”。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力度,实现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00接入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智能监管系统。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A级旅游景区、养老机构、铁路、进出口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食品流动摊贩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建成区内流动食品摊贩。完善收运处置全链条监管,加强源头排查和管控,提高餐厨垃圾收集率。推动85以上机关、学校、大中型餐饮业与相关处置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进入终端设施处置。

12.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100、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100、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100。加快推进智能“阳光厨房”建设,中小学校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校外供餐单位100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

13. 加强药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管。深化药品“一品一码”分类分级监管,以品种为单位,优化调整质量码赋码规则,细化区分黄码品种中的重点品种,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度。探索开展药店风险画像工作,建立风险分析模型,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和标准建设,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关联、分析和共享。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行为,协助迭代升级化妆品网络监测系统,全面推进“数字辨妆”。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

六、坚持亮剑维序,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14.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和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等行动。持续开展以“绿剑”农资打假、“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一月一行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护网、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医院制剂、兴奋剂、药包材、中药制剂与中药饮片,出口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

15.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和三安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铁拳”行动、“亮剑2022”行动、“2022昆仑”专项行动、“2022剑锋”系列统一收网行动。加大跨境、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和常规药物严重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推进跨部门证据互认和案件移送,建立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执法工作联系机制和数据交互推送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检查联动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省级试点,实现食品销售经营者100风险靶向监管。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评信”“用信”工作,实行农产品生产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对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相关培训。优化食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面推进药械化生产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行分类监管、联合惩戒。努力构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格局,完善信用评价系统。

七、着眼闭环管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16. 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预警、交流、处置机制,要强化检管结合、检研协同、检打联动、检控互促,推动食品药品“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建设落地。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研判评估风险信息,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改革试点。

17. 推进抽检监测提质扩面。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量达到1件/千人。全市市场监管环节年度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以上,其中食用农产品(含市县级食用农产品报送分类)抽检量达到2批次/千人以上,市级林产品质量监测121批次以上。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179批次,确保基本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5以上。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警戒制度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不良反应监测检查覆盖率达25以上。

18. 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任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等多功能组合的应急处置平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开展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

八、围绕共同富裕,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19. 强化政策赋能。配合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确保地方主导农产品一个产品一套标准一张模式图,扩大标准覆盖面。落实农业重点领域标准立项指导计划,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推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转化应用。做好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以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继续落实好“资金奖补”等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做好“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一县一策”的落地工作。创建“台州美妆e谷”,助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20. 强化品牌赋能。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以上,打造“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创建美丽牧场,持续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抓好《浙江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进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实施已创建已承诺超市动态管理,强化培育提质。启动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建成实施“5S”现场管理的小作坊22家,培育具有文化传承的精品小作坊8家。打造化妆品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3家、示范经营单位23家。

九、着眼共治共享,提升群众满意度

21. 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提质扩面。新建学校食堂智能“阳光厨房”46家;新增食品生产“阳光工厂”10家;创建放心农贸市场7家,改造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27家,优化食品放心消费环境。巩固拓展送药上山进岛、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建设成果,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扩面3家,免费提供药事服务9720人次以上,城区覆盖率100

22. 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将集体食堂、农村集体家宴、农贸市场等食品安全重点领域全面纳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公益险范围,引导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中配送单位、商业综合体等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领域参保商业险,加快将各类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参保范围,推动商业险提质增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服务队伍建设。

23. 营造食药安全宣传良好氛围。完善“代表委员看食安”、“代表委员看药安”等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共治渠道。指导食品、医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科普志愿先锋在身边”、保健食品、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基地的建设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参与科普基地建设。加强与食品专业院校的合作,利用专业院校师资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专业队伍的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谣言监测及处置办法,有效处置网络谣言。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奖励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吹哨人”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强大案要案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十、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监管效能提升

24. 推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实施“强队砺剑”“执法双鹰”工程,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实施承检机构工作质量集中统筹管理和全覆盖抽查考核。开展食品安全基层协管人员、冷链食品物防管理人员、食品承检机构培训考核。持续推进“951检查能手”培养工程,深化检查能力提升,完善检查员培训机制,全力配合台州市打造一套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市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台州模式”。配合构建“市、县、所”三级协同药品检查体系,探索开展药品检查“全科哨兵”建设工作,争取每个一线哨点(基层所)均有一名药品检查“全科哨兵”。

25. 推动企业食品安全管控能力提升。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全覆盖。开展“阳光餐饮街区”管理主体培训。开展线上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培训工作。

26. 推动基层基础持续巩固。坚持整规达标与创优提质相结合,开展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实现培育四星级食安办3个,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星级动态评价。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促进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充实乡镇监管员、检测员队伍,提升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村级服务站,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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