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台州湾经开区南洋东部商贸城区块产业提升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请符合公共利益。同意房屋征收部门依照该项目拟定的房屋征收红线范围。依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台州湾经开区南洋东部商贸城区块产业提升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予以公布,具体范围见台州湾经开区南洋东部商贸城区块产业提升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附件:台州湾经开区南洋东部商贸城区块产业提升改造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