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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2-1241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2〕4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单位: |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LHD01-2022-0020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层级分类: | 县级政策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海市旅游市场营销奖励(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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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继续扩大临海旅游品牌影响力,不断巩固和开拓重要客源市场,鼓励旅行社组织团队来我市观光旅游,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办法(修订)的通知》(临政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临海旅游市场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临海市旅游市场营销奖励(补助)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奖励对象 组织临海市域外游客来临海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的合法旅行社(或分社)。 二、奖励条件 组织游览临海1个或以上收费的旅游景区、工业旅游示范点或乡村旅游点,并在限上住宿企业、等级民宿、品牌连锁酒店及文旅部门认定的研学基地至少住宿一晚的二日游或以上产品。 三、奖励标准 (一)研学旅游。 对组织研学团队单次人数100人及以上按30元/人奖励,200人及以上按40元/人奖励。人数按实际购票人数计算。 (二)包机旅游。 对组织包机来临海旅游,单次100人及以上(落地在省内机场),按50元/人奖励。人数按实际购票人数计算。 (三)专列旅游。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地级市,下同)高铁专列,单次200人及以上的旅游团队来我市旅游(停靠站为临海站),按50元/人奖励。人数按实际购票人数计算。 (四)包车旅游。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200人及以上按40元/人奖励,年度累计超过3000人的,超过部分再加20元/人奖励。按实际购票人数计算。 (五)自驾旅游。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30辆及以上且总人数100人及以上的,按50元/人奖励,年度累计超过500人的,超过部分再加25元/人奖励。人数按实际购票人数计算。 (六)疗休养旅游。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游客来临海疗休养,购票游览一个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年累计游客实际住宿总量达到300人/夜及以上、600人/夜及以上的,第一夜按当夜住宿总量分别给予50元/人、60元/人的奖励,第二夜按当夜住宿总量统一给予20元/人的奖励,第三夜开始按当夜住宿总量统一给予10元/人的奖励。人数按实际住宿人数计算。 (七)旅游直通车。 对组织市外同一客源城市开通临海旅游直通车,并购票游览一个4A级及以上收费景区,定期发班,全年达15班次及以上,且年游客量300人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国庆、春节期间均不少于2班次);全年24班次及以上,且年游客量800人及以上的奖励5万元(国庆、春节期间均不少于4班次);全年36班次及以上,且年游客量1500人及以上的奖励8万元(国庆、春节期间均不少于4班次);人数按实际购票人数计算。当日发车仅算1班次。 四、申报流程 对有意向申报的旅行社,需在团抵临前三天报送《旅行社团队接待日报表》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时间范围内按时提交《临海市旅游市场营销奖励(补助)申报表》《临海市团队游客汇总表》等相关资料(详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指南)。其中: (一)对研学、包机、专列旅游团队奖励有意向申报的旅行社,实行一团一报,返程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资料。 (二)对包车、自驾游、疗休养旅游团队奖励有意向申报的旅行社,采取半年度申报一次;每月报送《月度数据汇总表》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箱lhwgltj@126.com,如未按时上报的,该月数据不纳入当年奖励统计数据。 (三)对旅游直通车线路奖励有意向申报的旅行社,一年度申报一次;计划开通直通车线路需提前1周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请备案及签订承诺书;每月报送《月度数据汇总表》至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箱lhwgltj@126.com,如未按时上报的,该月数据不纳入当年奖励统计数据。 (四)旅行社应制作和保存接待旅游团来临的单项业务档案,做到一团一档,便于审核结算,档案保存期不少于5年;各项奖励政策可就高申报,不得重复申报也不再与我市其他旅游政策享受重复奖励。 五、奖励审核和兑现 (一)申请材料: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二)政策兑现:研学、包机、专列旅游团队奖励实行一团一报;旅游直通车线路奖励一年度一次;其他奖励半年度一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奖励(补助)资格: 1.以不合理的低价进行游客招徕,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的; 2.有弄虚作假上报统计数据和资料情节严重的,或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目录的; 3.市外旅行社将申报的“直通车”线路客源地之外的游客数据纳入“直通车”线路奖励申报的; 4.有违法违规行为被追究责任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其他规定 (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关申报指南。 (二)本意见自2022年8月7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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