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3/2022-1239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
发布单位: | 括苍镇 |
【政策解读】括苍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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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临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镇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三、主要内容 1、法制审核机构收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日。 2、法制审核机构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以书面审核为主。必要时可以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听取陈述申辩,还可以会同办案机构深入调查取证。 3、法制审核机构完成法制审核后,应当区别情况,书面提出相应法制审核意见 4、办案机构收到法制审核机构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后,应当及时研究,对合法、合理的意见应当采纳。 5、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制审核职责,致使案件处理错误的,由该法制审核人员承担执法过错责任。 四、详细内容详见原文。 政策解读机关:括苍镇人民政府 咨询地址:临海市括苍镇括苍路1号 咨询电话:0576-8588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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