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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救济渠道
  • 发布日期:2022-06-24 10 : 26
  •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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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对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数额较大的罚款等处罚,当事人有申请举行听证的权利。

    2. 对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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