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价格收费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受上级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