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街道信息公开 > 镇(街道)信息公开 > 河头镇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镇街)
索引号: LH331082-084/2022-1212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河政〔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04-10
发布单位: 河头镇
河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 日期:2022-06-16 10:05
  • 来源:河头镇
  • 浏览次数:

各办、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打赢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推巩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成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为期一个月。如在专项整治中工作不力的将延长整治时间(或挂牌督办)。

    二、整治对象

    全镇居住出租房。

    三、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租房房东消防安全主体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1.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2.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等常识和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注意事项;3.大面积采用塑料扣板等可燃装修材料。

    (二)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未进行有效分隔,主要表现为:1.明火未集中或灶间、厨房与其他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与居住部分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三)用电管理不到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未按规定停放、使用电动车。主要表现为:1.房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红外线加热器具(取暖器)等大功率设备;2.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导线套管不到位;3.群租房未设置电动车统一存放和智能充电场所;4.电动车存放充电区域、疏散通道等区域硬隔离不到位5.电线未穿管保护(出租房内部有50%以上裸露电线未套管)。

    (四)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出租房内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主要表现为:1.建筑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障碍物且未开设逃生口;2.4层以上或等同于4层高度的群租房未设置2部以上疏散楼梯或者顶层同外部阳台或邻近房屋未联通;3.疏散走道或安全出口不畅通;4.每层楼梯间及疏散走道未设置应急照明;5.每个房间未放置1具灭火器(3kg以上);6.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7.群租房每个房间及公共走道未安装独立烟感火灾探测器(30人上公共走道设置智能型火灾探测报警器);8.群租房每层出入口未设置手动报警警铃。

    (五)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出租房房东及租客消防安全意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1.出租人和承租人未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掌握基本知识;2.未张贴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危害提示。

    以上“五个方面”具体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两委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带领着干,统筹组织研究,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要不折不扣落实村两委干部包干负责制,带头督办落实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闭环管控。强化“闭环+监督”工作机制,做好“回头看”,对存在的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事事有人管、环环有落实。

    (三)强化追责问责。各村要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压实属地责任。镇主要领导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暗访,镇应急办、消防工作站将组织人员前往各行政村进行督查验收,对整治走过场、搞形式、不彻底或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

          2、各行政村出租房汇总表

 

 

河头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附件1:

台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检查评分表100分)

房东:

地址:

居住人数


检查时间;

检查人:

得分:

否决项

1、地下室、半地下室、拆迁腾空房和C、D级危房出租住人

6、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

2、木结构建筑3层以上出租住人(群租房2层以上出租住人)

7、电线未穿管保护(出租房内部有50%以上裸露电线未套管)

3、通天式自建房6层以上房间出租住人

8、明火未集中或灶间、厨房与其他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与居住部分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建筑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障碍物且未开设逃生口

5、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室内电动车存放充电等区域与其他区域未实行硬隔离

10、4层以上或等同于4层高度的群租房未设置2部以上疏散楼梯或者顶层同外部阳台或邻近房屋未联通

扣分项

序号

标准内容

分值

扣分细则

扣分

1

居住出租房屋未张贴、绑定房管通系统二维码

4

未张贴二维码标识的扣4分;已张贴二维码但未绑定的扣2分


2

房管通系统登记信息与实际出租情况不一致

4

核实居住人数、地址、“四色”类别等情况,每一项不准确扣1分


3

出租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等常识和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注意事项

4

未书面告知的扣2分


4

出租人和承租人未接受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掌握基本知识

4

现场提问判定,未受教培或不会操作的每人扣2分


5

硬隔离不到位(电动车存放充电区域、疏散通道等区域)

12

实体墙封堵未到位留有孔洞、缝隙或开设门窗的每处扣3分


6

出租房顶棚、内部隔墙未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8

大面积采用塑料扣板等可燃装修材料的扣8分,有采用的扣2分


7

疏散走道或安全出口不畅通  

12

严重堵塞或出口锁闭扣12分,部分堵塞扣6分,少量杂物扣3分


8

房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红外线加热器具(取暖器)等大功率设备

8

发现热得快、电炉、红外线加热器具,每个扣2分


9

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导线套管不到位(电线接头、分线转接等部位)

4

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扣4分,套管不到位扣2分


10

每层楼梯间及疏散走道未设置应急照明

6

未安装或不能正常使用,每处扣2分


11

每个房间未放置1具灭火器(3kg以上)

6

每发现一个房间未配置的扣2分


12

群租房每层公共走道、厨房、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区未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6

每发现一处部位未配置的扣2分


13

群租房每个房间及公共走道未安装独立烟感火灾探测器(30人上公共走道设置智能型火灾探测报警器)

8

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安装的扣2分


14

群租房每层出入口未设置手动报警警铃

6

每发现一处未安装或已安装但不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


15

群租房未设置电动车统一存放和智能充电场所

8

未设置扣8分,已设置但不合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4分


16

核查是否张贴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充电危害提示

统计项

已张贴 □    未张贴 □



附件2:

各行政村出租房汇总表

 

镇(街道)

村(社区)

具体地址

房东

联系电话

建筑 层数

出租  房间数

承租 人数

具体火灾隐患

是否整改


























































































































 

 

 

 

 

 

 

 

 

 

 

 

 

 

 

 

 

 

 

  河头镇党政办                        2022年4月10日印发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