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69/2022-122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 ||
发布单位: | 大田街道 |
临海“铲屎官”注意!养犬重点管理区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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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精神慰藉和快乐,但是,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会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很多麻烦,如噪音、伤人、污染生活环境等。 在此,临海市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城市。 文明倡议书 养犬可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精神慰藉和快乐,但是,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也会给我们的城市管理带来很多麻烦,如噪音、伤人、污染生活环境等。 为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临海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美好文明城市: 1.免疫登记,文明养犬。犬只出生满三个月起十五日内或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到免疫接种点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重点管理区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 2.遵守公德,规范养犬。禁止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和大型犬,自觉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牌。 3.加强管理,爱护环境。不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公共绿地、草地花圃。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和塑料袋,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 4.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休息,居民休息时段。自觉为爱犬戴上嘴套。犬只外出时,要使用牵引带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只乘坐公交车。 5.文明劝阻,志愿引导。每位养犬的市民在养犬前,对是否适合养犬做好评估调查。如遇周边邻居强烈反对时,要自觉放弃,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大田街道 东至青田村,东南从下沙马村至铁路大道,南至山前村与洛河交界处,西至方家弄村,北至横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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