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一季度临海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奖励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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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湾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企业留工促产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21〕12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企业留工促产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6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企业申报2022年一季度临海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2年统计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一季度销售收入或产值达到标准的,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重复申报): (一)2022年一季度产值奖励 对2022年统计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效给予分档奖励: 1.2022年一季度产值5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企业: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含)—20%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增长20%(含)—30%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 2.2022年一季度产值2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含)—20%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20%(含)—30%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2022年一季度产值超1亿元(含)企业: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含)—20%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20%(含)—30%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产值比202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0%(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奖励 对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1年一季度为基数,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申报2022年一季度产值奖励的需提交: 1.申报企业:在政企通平台上填写2022年临海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产值)奖励申请表(附件1);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2022年一季度产值证明和2021年一季度产值证明(登录统计直报平台,打印2022年和2021年一季度 B204-1规上企业工业产值月报表)至政企通平台。 2.管委会及各镇(街道)工办:填写2022年临海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产值)奖励汇总表(附件2),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PDF扫描件形式传至政企通平台。 (二)申报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奖励的需提交: 1.申报企业:在政企通平台上填写2022年临海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销售收入)奖励申请表(附件3);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2022年一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和2021年一季度增值税申报表(按属期)至政企通平台。 2.管委会及各镇(街道)工办:填写2022年临海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销售收入)奖励汇总表(附件4),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PDF扫描件形式传至政企通平台。 三、项目申报流程。 1.市经信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台州市“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进行申报; 2.开发区、各镇街通过台州市“政企通”平台对辖区申报企业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于申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至汇总表(附件2、4),上传至政企通平台; 3.市经信局审核企业是否达到奖励申报标准,并发函至相关单位核实企业2022年一季度是否发生一票否决事项(无重大安全生产、质量、生态环境事故发生,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4.市财政局审核; 5.市经信局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在台州市“政企通”平台、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可提交相应材料复审; 6.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和市经信局联合行文; 7.市经信局根据最终公示结果拟定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同意后,按规定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它事项 请各镇街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 联系人:经信局 李曦普,联系电话:85114855
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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