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许可
索引号: LH331082-010/2022-1220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社准字〔2022〕9号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临海市古城街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变更登记决定书
  • 日期:2022-05-19 11:16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古城街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法定代表人由张华变更为张安琪。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05月1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