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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73/2022-1219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桃政〔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5-11
发布单位: 桃渚镇
桃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 日期:2022-05-11 15:51
  • 来源:桃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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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 25条实施意见落实,按照全国、全省、台州市、临海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以及台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清零”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清零”,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聚焦道路交通、涉海涉渔、消防、工矿和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旅游、特种设备、城市运行等八大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安全隐患存量清零、动态清零、常态清零,切实提升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圆满举办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2023年4月份,通过“四次迭代、滚动清零”,实现隐患“全程纳管”、风险“动态清零”

第一阶段:百日攻坚阶段。办事处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检查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及具体实施方式,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点。集中4、5、6三个月时间,结合八大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工作,根据八大行业领域标准化检查手册,对标对表开展全覆盖、高强度、拉网式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起底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实现清单内问题隐患清仓见底。

第二阶段:全力冲刺阶段。建立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清单、隐患清单、交办清单、整改清单、反馈清单“五张清单”制度。对一般隐患实行立查立改;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从 7 月份到亚运会召开前,实现各类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第三阶段:决战决胜阶段。从亚运会到党的二十大召开,办事处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继续全力清剿风险隐患,对不放心的薄弱区域、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第四阶段:常态巩固阶段。从党的二十大后到2023年4月份左右,总结巩固大检查工作和“风险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风险隐患清零。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15条重要举措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 25 条实施意见,深入查找、坚决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方面

1.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党委是否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按照《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等。

2.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政府是否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是否健全完善安委会“1+X”组织架构,有效运行专委会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及时研究解决历史遗留、多跨疑难、重大共性等突出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其他领导干部是否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委会是否切实履职到位,主动加强对跨区域跨行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3.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否对关系安全生产但是已经下放的事项开展评估等。各专委办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的安全监管职责;是否推动压实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

4.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有限空间作业等制度规定;是否弄虚作假、搞挂名逃避安全责任,对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是否落实行业禁入相关规定等。

5.基层网格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是否建立“市、县、乡、村、企”五级网格体系;是否编制网格监管示意图,逐一明确工作责任及包保人;各专委办是否加强对行政村网格责任人的业务务指导;各办事处是否健全网格员绩效考核。

(二)严肃问责追责和考核评价方面

6.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是否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 是否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属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7.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查是否追究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是否追究弄虚作假、搞挂名逃避安全责任企业实际控制人责任;是否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诚信体系建设。

8.安全生产责任和考评体系构建情况。重点查是否依托数字化平台将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分解到人,实现省市县乡村企责任体系全贯通;是否建立“对村”动态评价机制,实行晾晒督导;是否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是否综合运用党委巡视、巡查督查、激励惩戒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三)扎实推进风险隐患清零方面

9.标准化排查开展情况。重点查八大重点行业领域专委会是否开展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是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难度大、整改期限长、整改投入大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存在事故隐患类型多且集中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10.集成化指挥落实情况。重点查是否落实两级上下集成,制定执法监管清单,每月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落实安委会“1+X”左右集成,建立健全专委会月例会、季研判、年述职工作制度,研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前后集成,构建风险管控全链条“串联”管控体系。

11.数字化赋能落实情况。重点查八大重点行业领域是否将基础数据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及时上报系统汇总;是否推动台州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与“基层治理四平台”贯通。

12.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重点查各办事处、镇各专委会、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是否聚焦贯彻落实十五条措施,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开展大检查;各专委办是否在省党代会、亚运会、党的二十大召开前、2023年“两会”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方面

13.交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加强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两客一危”、务工包车、各类货运车辆、外省籍车辆、农村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管理;是否集中力量打击“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酒后驾车、“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开展农村险要点断、平交路口、普通公路桥梁整治。

14.涉海涉渔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聚焦防范商渔船碰撞、渔船风灾、渔船火灾等事故,全面排查船舶安全风险隐患;是否集中力量打击各类“三无船舶”、非法内河运砂船、采砂船、喷砂船、休闲船及伏休期偷捕等违法行为;是否开展涉氨冷藏船、蟹笼船、10人以上渔船、休闲渔船的安全检查。

15.工矿和危化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开展“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完成重点隐患“清零”。

16.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严肃查处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是否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是否加强农村自建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监管。

17.城市运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开展城镇燃气集中排查治理,逐个逐点排查燃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老旧小区,重拳打击城镇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是否开展地面塌陷防范和地下空间工程专项治理。

18.消防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开展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小微企业五大领域综合治理;是否落实疫情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针对性管控措施。

19.旅游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落实封闭式室内景点、旅游包车等新业态设施安全检查。

20.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查是否开展盛装危化品的压力容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等安全检查,坚决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五)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方面

21.“打非治违”开展情况。重点查办事处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是否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违法盗采、危化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安全生产资质培训作假、燃气非法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否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加大“猫鼠一家”腐败行为查处力度等。

22.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查是否组织开展建设施工、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专项治理;是否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中资质方责任;是否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相关人员责任。

(六)源头治理方面

23.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情况。重点查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是否存在“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情况;是否擅自降低危化品、涉海涉渔、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燃气、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高危项目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门槛

24.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安委会成员单位是否对相关情况较突出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

25.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重点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确定执法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针对事故暴露问题加强针对性执法检查;是否强化行刑衔接,危险作业罪查办情况等。

26.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重点查是否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配齐建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执法人员配备;是否积极推行联合执法、派驻执法,加强和规范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强化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是否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

27.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查是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是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从严追究责任;是否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并在必要时提级调查等。

28.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重点查是否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益性宣传,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有效整合安全生产举报渠道;是否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依法保护举报人等。

(八)统筹安全和发展方面

29.提高政治站位情况。重点查是否深入践行“总书记有号令、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临海抓落实”,扎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落地见效;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30.统筹抓好“三件大事”情况。重点查是否牢牢把握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的要求,加大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的纾困扶持力度。是否全面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好疫情防控“七大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是否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安全监管服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以扎实工作措施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我落实见效。各专委会要加强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加强督查指导。各级专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本行业领域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职责,综合运用会商研判、检查督查、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

(二)全面起底,强化闭环整改。办事处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大检查直接主抓责任,拉网式、高强度、全覆盖开展隐患大排查。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不是企业消除事故隐患,就是事故隐患消灭企业”理念,切实加强自查自改和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停产停业整改。对问题隐患要跟踪到位、督办到位、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督导,确保排查实效。安委办要组织检查组,每月开展督导,动态评价晾晒各工作指数。各专委办要每月定期组织 1 次形势研判、开展 1 次全面排查检查、不定期组织 1 次暗查暗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隐患。在省党代会、杭州亚运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加密督导检查频次密度,充分运用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通过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执法,严格责任追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健全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扩大执法处罚效果,确保形成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委会将对大检查期间事故多发或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行业领域,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或工作不力办事处开展进驻督导,限期改变落后面貌;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办事处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大检查期间典型经验宣传和重大隐患、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时刻警醒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形成各阶段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安委办,安委办将定期梳理汇总大检查进展情况并形成工作简报,适时向全通报。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专委会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时将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录入浙江省“除险保安”系统及台州市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平台,并跟踪闭环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毕后要在系统内录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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