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2-1216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农〔2022〕5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双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储备、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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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提升我市畜禽生产能力、品种质量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农业“双强”预备项目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5〕2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农业“双强”畜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储备、申报、评审、立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主体做好项目的储备、申报等工作,现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需取得相应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或具有与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投资能力和生产技术能力,并取得相关建设或用地等许可。 二、建设内容 (一)种畜禽场新建、改扩建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场区道路、围墙、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和臭气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防疫等设施设备,种畜禽引进更新,配备生产性能测定软件系统、良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操作(监控)系统等数字应用系统。 (二)资源保护场(库)新建、改扩建内容。建设标准化畜禽栏舍、孵化厅、青贮窖等生产性基础设施以及场区道路、围墙、粪污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水和臭气处理等辅助设施,配套生产性能测定、疫病监测净化、防疫等设施设备,组建或扩大保种群,收集更新血统,配备先进的生产、保种管理等数字应用系统。 三、补助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 四、申报程序。实行项目化管理。 (一)申报储备。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农业储备项目申报入库审批表》(见附件1),并附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承诺函(见附件3);实施主体为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需附营业执照和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项目基地位置图、项目基地平面图、当前图片资料;提供选址、环评、用地相关审批依据。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镇(街道)初审,同时通过“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xmgl.zjagri.gov.cn/。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4日(以网上系统申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所),由市畜牧兽医所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勘验和审查审核,录入项目储备库统一管理。 (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实行业主负责制,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业主有资格申报,由市畜牧兽医所通知储备库项目业主自主申报。申报的建设内容必须是2022年新建(改扩建)的,并且原则上须在立项通知下达后开始建设,2022年之前的建设内容不得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必须如实填报,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必须精确,不允许少建多报。正式申报文本一式十份(文本格式见附件4),经项目所在镇(街道)初审,递交到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所)。申报主体同时通过“浙江省农业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xmgl.zjagri.gov.cn/。材料文本递交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三)项目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于2022年5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评审依照《财政支农项目(竞争类)立项评审论证表》(见附件5),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量化打分并排序,核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拟补助额度,提出评审意见。 (四)计划下达。根据项目评审意见,经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商市财政局同意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建设计划和项目补助金额,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文件。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所)0576-85389663。 附件:1、农业储备项目申报入库审批表 2、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项目申报文本样本 5、财政支农项目(竞争类)立项评审论证表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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