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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38/2022-121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21
发布单位: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临海市2022年度第一季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
  • 日期:2022-04-21 08:31
  • 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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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调处的基本情况:

第一季度本市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983件,同比增长58.08%,环比增长1.7%,调解协议涉及金额8845.44万元,同比下降11.48%,环比下降39.86%,其中市级802件,镇(街道)1535件,村(社区)646件,共调处矛盾纠纷2983件,调处率100%。全市共调处成功2967件,成功率99.46%,其中县市区调处成功789件,成功率98.34%,镇(街道)调处成功1532件,成功率99.8%,村(社区)调处成功646件,成功率100%。

案件总数比上一季度有略有增加,共增加了50件,增加原因主要新冠肺炎疫情趋于平稳,之前在疫情期间积累的矛盾纠纷案件已有序化解,受理纠纷数量趋于平稳。从排查调处的案件类型上看,首先,损害赔偿纠纷(治安纠纷)664件,与上一季度案件有小幅度下降,但仍居各类矛盾纠纷的首位,约占总比重的22.26%,同比增长32.01%,环比下降5.41%。第二,婚姻家庭纠纷396件,约占总比重的13.28%,同比增长56.52%,环比增加18.56% 。第三,邻里纠纷366件,约占总比重的12.27%,同比增长251.92%,环比增长0.55%。第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31件,约占总比重的11.1%,同比增长73.3%,环比增加20.36%。最后,合同纠纷296件,约占总比重的9.92%,同比增长47.26%,环比下降0.67%。

二、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从排查和调解的矛盾纠纷与不安定因素来看,主要还是以传统纠纷类为主,呈以下特点:

1、损害赔偿纠纷(治安纠纷)与上一季度有小幅度下降但所占比重仍较大。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共调解受理损害赔偿纠纷664件,占了矛盾纠纷总数的22.26%。损害赔偿纠纷的大量存在,主要原因一是社会高速发展,群众生活节奏快,承受各种压力较大,缺乏有效的缓解方式,难以克制自己情绪,极容易因小纠纷、小矛盾引发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二是部分群众价值观有点扭曲,受“以暴制暴”不良信息误导,奉行用暴力解决问题,导致纠纷不断发生,三是因维权意识觉醒,受害方不单单满足于加害方被治安处罚,往往会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类型案件数居高不下。

2、婚姻家庭纠纷较上一季度有所上升。本季度婚姻家庭纠纷396件,较上季度增加62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3.28%。该类矛盾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婚前感情基础薄弱。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夫妻之间未建立夫妻感情,无共同语言,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相处不和谐,从而使一方对婚姻失去信心,产生离婚念头;二是夫妻长期分居造成感情破裂。目前农村富余劳力大部分在外务工,许多夫妻长期分居,双方缺乏感情交流与沟通,再加上彼此生活环境不同,渐渐产生距离,感情日益生疏,直至难以维系夫妻关系而产生矛盾。夫妻一方打工或者留守在家,因精神空虚而感情出轨,一旦与第三者建立起感情,便决然提出离婚;三是一方生活恶习引发矛盾。夫妻一方存在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也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诱因。赌博更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大祸害。

3、邻里纠纷共受理366件,较上月增加2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2.27%。邻里纠纷,主要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因细微小事或个人利益而引发邻里之间摩擦,进而产生矛盾纠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因房屋、宅基地之间日常管理琐事发生一些小争小吵而引发纠纷;二是邻里之间因上下排水、制造噪音等琐事处理不当发生纠纷;三是部分群众缺乏基本法律知识,遇小事不能冷静处置,出现过激行为,从而使矛盾纠纷产生。这些邻里纠纷,有的是长期性的,有的是突发性的,需及时处理,避免激化。

4、交通损害赔偿纠纷较上一季度有所增加。本季度共受理此类纠纷331件,占了矛盾纠纷总量的11.1%,较上一季度增加了56件。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加上不少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容易造成与机动车争道的情形,甚至有些电动车主在斑马线上闯红灯、急速变道等,毫无安全意识,这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增多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因全市大调解体系不断建设完善,部门之间协调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入交通部门,主动化解纠纷。

5、合同纠纷 较上一季度有所下降。本季度共受理此类纠纷296件,约占总比重的9.92%,下降了2件 。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后续影响,加上群众法制意识提高,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更高注重签订合同,故在履行过程中极易发生纠纷,总体还是可控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合同类纠纷将会保持一定增量,这就需要我们政府关注和引导,减少企业经营者履行合同的风险。

6、本季度未发生涉及人数50人以上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三、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加强清廉调解建设。一是建机制,防源头,制定《调解案件分配暂行规定》,明确“一窗受理、随机分配、特例审批”原则,减少调解员与当事人案前不必要接触。设定警示教育日,赴临海警示教育馆接受场景教育,以案施教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确定监督提醒模式,上线20秒定制版彩铃,向调解工作人员家属发放“廉洁家书”。二是找线索,明清单,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发放《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累计开展个人自查两轮,查摆问题2个,整改率100%。在服务大厅展示《党风廉政十个不准》,设立举报投诉箱,专人专岗实时处理线上举报投诉电话,“线上+线下”协力推动群众帮查。推进电话回访随机倒查,涉及调解案件305个,接听当事人电话414位,收集问题3个,均已解决。三是治根本,促长效,强惩处力度,制定《人民调解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内部处置办法》,实行“取消季度评优资格、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予以辞退”等规定。强宣传引导,培树调解员先进典型,打造人民调解廉洁文化墙,推进清廉文化阵地建设。

2、落实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调委会抓超,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做到“六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健全纠纷登记、统计、排查,信息报送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二是构建一体化多元化解机制。健全联调机制,整合诉调、警调、律调、访调、仲调等“多调对接”,推动交通、医疗、劳动、物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整体入驻,联合预防、调解、化解等平台和机制,形成一站式、一条龙、一体化的矛盾纠纷快速联动解决机制。三是落实各项衔接机制。继续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衔接联动机制,推进与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联动调解机制,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四、意见建设及防范对策

1、加强基层司法所对调委会工作的面对面指导、点对点纠正,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2、加大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让依法治国理念深入到每一位公民心中,从而形成良好的知法、守法局面。

3、针对群众思想误区,要及时进行了释疑解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下季度工作重点

1、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破难争先行动,开展有深度的法律服务,为推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加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健全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

2、推广“调解示范船”成功经验,持续打造“海上枫桥”。统一规范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发放程序和标准,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指导培育东塍镇吴世良调解室、古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古城派出所调解室、杜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杜桥派出所调解室等调解室,争创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家。进一步优化“警调”“诉调”“仲调”“访调”等联动机制,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3、继续强化基础,推进村级调解组织建设。要抓紧开展村级调解员业务培训,按照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台账规范、“四有”落实等方面入手,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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