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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2-1202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发〔20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3-07
发布单位: 市府办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
  • 日期:2022-03-07 14:19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我市名城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市政府决定,将沿江镇南蒋村大会堂等4处传统建筑列入临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建档设牌等工作,同时要会同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编制第四批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其在名城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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