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01/2022-1202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政发〔2022〕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单位: | 市府办 |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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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临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我市名城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市政府决定,将沿江镇南蒋村大会堂等4处传统建筑列入临海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建档设牌等工作,同时要会同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编制第四批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其在名城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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