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5/2022-1127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发布单位: | 汛桥镇 |
【政策解读】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汛桥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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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桥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解读 一、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等规定 二、分类 1、一般行政决策:列入正常业务的工作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核准事项;其他符合规定的工作事项。 2、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决定报请我镇批准的涉及国有资产处置、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和决定重大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的竞争性配置;决定我镇拟签订的、达到“一事一议”标准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次年拟启动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报党政办,报送材料应当明确决策目标、时间安排、承办及配合科室等事项,并对启动相关决策的必要性予以说明。 汇总总各科室报送的重大决策项目——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镇党委同意——向社会公布。 四、起草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方式 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听取意见 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五、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就决策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论证,可以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从上级行政机关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中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参与论证,不得选择与决策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专业机构。 六、重大行政决策草案风险评估 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实施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七、对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的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八、重大行政决策评估报告 (一)决策执行的基本情况; (二)决策执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社会公众和决策利益相关主体的意见评价; (四)后续措施建议。 九、整理归档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完毕后30天内,法制办公室应当及时整理有关资料并移交给党政办,由党政办按照规定向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归档的决策资料应当包括: (一)决策启动方面的资料; (二)决策合法性审查方面的资料; (三)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及讨论情况的资料; (四)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及相关资料; (五)决策实施情况及后评估方面的资料; (六)其他资料。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对决策资料归档工作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地址:汛桥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海市汛桥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联系电话:057685010596 传真号码:057685991221 电子邮箱:lhsxqz@126.com 邮政编码:317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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