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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2-119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办发〔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1-2022-0002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临海市“亩均论英雄”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部分条款的通知
  • 日期:2022-02-07 16:32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制造业企业差别化用水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对《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临海市亩均论英雄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75号)文件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删除第二部分第一点年用水量在定额内的企业,按照现行水价执行。

第二部分第二点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C类企业,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部分在超额累进加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加价0.5元。修改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C类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1元。

第二部分第三点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企业,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部分在超额累进加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加价1元。修改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D类企业,供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3元。

本通知自202231日起施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8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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