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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全市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府大院5楼,电话:0576-85310519,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全面提升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2021年,我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380条,其中各单位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信息69039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政府决策、重点工作、行政执法、财政信息等。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384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495条。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目录信息21条,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及反馈信息107条,全年各单位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51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49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答复工作,落实《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相关文件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2021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2件,上年结转10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4.9%。其中,申请主体为自然人的279件、商业企业2件、科研机构3件、法律服务机构6件、其他2件。其中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所有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规范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明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和总体要求,确定了十四项工作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并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开展常态化网站监测和检查,定期检查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网上信息公开数,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切实加强日常监测,及时交办整改反馈。

(四)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主平台的作用,打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版)。在前期两化目录的基础上,细化设计政务公开“两化”新专题,根据26个重点领域特点设计公开页面,对照目录、细化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同时融入试点镇(街道)、村(居)公开、工作交流等相关内容,集中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该专题共发布相关信息4900余条。另外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有序发展,开设政务新媒体67个,其中微信50个,抖音短视频6个,微博6个,其他5个。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按月、季度、半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检测考核;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共发放问卷调查753份,政务公开满意率达95.62%,政府信息发布实用率96.15%,政务新媒体满意率98.27%,收到建议133条,意见采纳率100%。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3

77

5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36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12

行政强制

4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03.3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9

2

3

0

6

2

28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0

0

1

0

0

2

15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2

1

0

0

0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5

0

1

0

6

0

8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7

0

1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74

2

3

0

6

2

2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2

2

8

3

1

13

1

18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有待提升。全市政务新媒体账号不够集约节约、互联融合,信息发布核查不够细致、到位。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在全省、全市的亮点工作不多,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可复制性。三是政务公开平台细节有待深度打磨。部分公开栏目之前存在交叉、重复现象,对信息查找的便捷度、流畅度上作细化优化处理。2022年,我市将加强内容创新,聚力优化提升,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中创出特色、创出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全市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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