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44/2022-1196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农〔2022〕1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局 |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部分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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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按照《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0号)文件规定,2021年底,临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浙江临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临海3场项目开展产能核定工作,经核定总产能6.4533万头。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1〕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按设计出栏产能,省财政按每万头(扩建场为新增产能)10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应补助645.33万元。《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预拨2021年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的通知》(临农〔2021〕159 号)已预拨300万元奖励资金,本次拨付100万元奖励资金予你,请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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