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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编号八)完成情况公示表
  • 发布日期:2022-12-08 14 : 53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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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要求,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相关规定,现对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

    智能化监管手段不足,难以满足日常监管需要。智能监控主要覆盖医化、电镀、印染等三大行业,对其他行业的电流监控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过程监控尚未全面展开。

    整改措施

    1、加强三大行业动态管理。根据医化、电镀、印染企业项目建设情况,动态排摸新增建设对象名单,制定过程监控布点技术方案,在相应污染治理设施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与台州市污染治理设施过程监控平台联网。  

    2、推动试点行业系统建设。根据我市主导行业和污染物排放结构分布特点,增加船舶行业、表面处理行业、眼镜行业等作为试点行业,合理有序推广污染防治设施过程监控。

    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三大行业动态管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委托台州市污染防治中心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污染防治设施过程监控布点技术要求>的通知》(台环函〔2021〕11号)要求,结合医化、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生产工况实际,制定了“一企一方案”,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重要节点运行情况纳入台州市污染治理设施过程监控平台,在日常运维中进行动态更新,以生产过程监控推进企业智能监管水平提升。已将43家医化企业、10家电镀企业和3家印染企业纳入过程监控体系。

    2、推动试点行业系统建设。在前期医化、电镀、印染试点完成建设安装并接入台州市污染治理设施过程监控平台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船舶行业、表面处理行业、眼镜行业的过程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对辖区内4家船舶企业,1家表面处理行业点位过程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验收。眼镜行业过程监控系统建设有序推动中,已召开相关企业数字化实时管理工作推进会,制定眼镜行业企业过程监控布点方案,对眼镜行业主要产污设施和治理设施运行参数等信息实时采集、整合,并接入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生态环境企业一张表场景,目前各企业正在有序开展建设。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联系电话:0576-851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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