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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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邦进: 本局于2022年11月15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处[2022]1424号),内容是:你在临海市洞港青年农场土地招租过程中,与其他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处以罚款伍万伍仟元整(详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处[2022]1424号).rar 联系人:李伟、陈佳妮 ; 联系电话:0576—85782027 联系地址:临海市桃渚镇顺南街60号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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