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住所由临海市古城街道东方大道99号6楼1626室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东方大道99号,法定代表人由郑昱变更为金丽月。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