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公开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2021年6月-11月,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按照“联合自查、明查暗访、信访受理、现场督察”等四个阶段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正式向我市进行督察意见书面反馈,指出我市12个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临海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深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及时研究制定《临海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现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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