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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务院安委办2022年第二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发现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12-12 09 : 37
  •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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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应急办:

    2022年10月20日至25日,国务院安委办2022年第二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第四组在我市检查台州达辰药业有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共发现隐患问题80项(附件1),其中重大隐患问题4项(附件2)。根据《临海市重大事故隐患滚动挂牌督办制度》(临安委〔2020〕8号)有关规定,现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布。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按时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在线录入整改情况,上传印证材料。挂牌隐患整改完成后,请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及时组织验收,按期完成整改的,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表(见附件3),报我局进行销号;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针对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应急办要“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在11月25日前开展对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备查,自查整改情况及时录入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系统。各地要对企业对标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开展对标自查的企业纳入重点执法对象,防止类似隐患重复出现。

    联系人:冯家辉,电话:1*******6。

     

    附件:1.问题隐患清单

    2.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清单

    3.临海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表

     

    临海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1

     

    一般隐患问题清单

     

    一、台州达辰药业有限公司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规程》中不可接受风险定义描述为“D值>320的风险类型或用直接判定法判定出的重大风险”,与LEC矩阵中D值描述“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矛盾。

    2.车间一风险点台账中重氮化反应釜工程技术措施缺少安全阀、爆破片管控措施。不可接受风险清单中车间一重氮化岗位滴加混合液作业活动工程技术措施缺少有毒气体探测器内容。

    3.企业目前尚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平台建设。

    4.未制定“可燃液体地上储罐进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隐患整改期间管控措施。

    5.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职责中缺少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相关要求,分管生产工程副总经理职责中缺少试生产相关要求。

    (二)工艺管理

    6.验收评价报告里40%亚硝酰硫酸最大存储量60吨,甲苯最大存储量43.5吨,安全设计专篇40%亚硝酰硫酸48吨,甲苯36吨,二者不一致。

    7.验收评价报告里年产500吨吡唑环项目重氮化工序R11102配置液加入至重氮化釜控制温度、偶合工序重氮液加入冰解偶合釜控制温度与安全设计专篇不一致。

    8.大黄素生产工艺为重组前单位海辰的自研技术,未提供安全可靠性论证。

    9.车间一重氮化工序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中缺少重氮釜R11103A/B的低电流报警值。

    10.V1304甲苯储罐现场液位27cm,DCS控制室显示为11cm。

    (三)设备管理

    11.储罐区东侧水封井内无水。

    12.未提供更换柴油发电机(800kW变更为1000kW)的变更审批手续。

    13.车间二重氮化釜(R1902)超出设计年限,于2022年7月进行更换,未提供车间二老旧装置评估报告。

    14.储罐区乙酸乙酯储罐(V2401)设有氮气保护管线,未设泄压人孔。

    (四)电仪管理

    15.车间一甲苯母液回收釜(R2006)未设远传液位检测仪表。

    16.中央控制室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操作区未设声光报警器。

    17.车间一北侧真空泵(P2065)防爆电机防爆标识被油漆覆盖。

    18.溶剂回收车间配电室与溶剂回收装置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规范要求。

    19.车间一重氮化釜(R2001)冷却水回水管道设有pH值检测仪表,与PID图纸不一致(PID图中无pH值检测仪表)。

    20.控制室内DCS系统未设车间一重氮化釜(R2001)电流高、低报警。

    21.未提供车间一重氮化釜联锁逻辑图。

    二、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一)安全基础管理

    1.重大危险源液氯钢瓶库(2021年11月)氯气喷淋塔引风机风险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内容缺少引风管检查。

    2.厂区管廊、A4车间物料管路缺少色标。

    3.2022年10月10日编号F0002333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未注明气体分析点位,动火方式为“电焊”,施工前的安全措施栏勾选了不涉及的2.2项“乙炔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

    4.2022年10月10日编号B0001952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同一点位堵和抽共用一张作业票,未写明盲板抽堵作业所在物料管介质名称和流向。

    5.未在总图中标注A8车间东侧A8-V304废水池。

    (二)工艺管理

    6.年产800吨氰氨苯甲酰胺(LT822)、20吨吗啉吡啶水合物(LT520)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有缺项或错误:①P23加氢工序工艺过程描述中缺少氧含量控制指标描述;②P104表4.1-4产品LT882生产工艺过程控制措施一览表(DCS)中,加氢反应未描述氧含量联锁控制措施。

    7.控制室DCS及SIS画面中无LT822项目加氢工序加氢釜(R202)搅拌故障联锁。

    8.LT822项目加氢工序加氢釜(R202)手套箱氮气管线无止逆阀。

    9.LT305项目氯化工艺自控提升变更记录(2022年10月)中,缺少液氯气化岗位工艺流程图;LT305生产操作规程中未明确合成釜(R103)夹套冷媒压力、流量、温度控制指标。

    10.LT305项目氯化工序工艺流程图中,标示合成釜(R103)爆破片经降膜吸收塔(E001)后送至泄爆罐(V409),与实际直接去泄爆罐不一致。

    11.LT305项目氯化工序工艺流程图中,合成釜(R103)氮气进料管线切断阀标示为“FC”,需核实。

    12.LT822项目加氢工序工艺流程图中,未体现盘管冷媒切断阀(现场已设置),未标示阀门故障类型。

    13.LT822氢化岗位工艺卡片中要求氢化反应温度控制范围为40~60℃,控制室DCS中无温度低限报警值。

    (三)设备管理

    14.车间罐区一盐酸储罐(V126)防护堤内防腐层破损。

    15.车间罐区一甲苯储罐(V139)出口管道采用L型连接,管道底部设有硬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

    16.未提供A15车间加氢釜(R10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7.未提供A4-1车间氯化反应釜加装环己酮肟密闭投料器的变更审批手续。

    18.消防泵房内设有两台电动消防泵流量为60L/s,设有一台155kW柴油消防泵无铭牌,无法核实流量。

    19.未按设计要求设置A4-1车间甲基叔丁基醚蒸馏釜(R209)爆破片(设计为200kPa,实际为0.25MPa)。

    20.A4-1车间甲基叔丁基醚蒸馏釜(R209)爆破片出口管道为DN80,与PID图纸不一致(PID图中为DN100)。

    (四)电仪管理

    21.未按设计要求设置A4-1车间氯化釜(R103)温度、压力、搅拌电流与冷却水进水管道切断阀形成联锁回路。

    22.检查液氯仓库时,液氯仓库工作人员未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23.罐区控制室内GDS系统仅调取到可燃气体探测器(WHGT18001)2022年9月28日历史趋势,不符合规范要求。

    24.车间罐区一甲苯储罐(V139)设有远传温度测量仪表,与PID图纸不一致(PID图中无温度测量仪表)。

    25.A4车间控制室内DCS系统未设氯化釜(R103)电流高、低报警。

    26.未提供A4-1车间氯化反应釜联锁逻辑图。

    (五)特殊管控

    27.《LT305生产操作规程》中无NCl3吹扫、取样频次和检测指标等内容。

    三、浙江江北南海药业有限公司

    (一)安全基础管理

    1.合成一车间二楼应急用品柜内空气呼吸器面罩供气阀故障。

    2.车间员工郑某佩戴空气呼吸器不熟练,不清楚空气呼吸器检查和穿戴顺序,使用前未检查供气阀和面罩连接完好性。

    3.《浙江江北南海药业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甲基化作业活动分析表未明确吡咯烷滴加参数、甲基化釜电流控制参数工艺控制措施;动设备“电动机、减速机、磁力泵”维护保养措施仅为“机泵每日盘车,定期进行计划性保养”。

    4.101车间生产装置安全开车方案中未明确开车流程具体检查项、确认项、标准、责任人及职责等内容。

    5.2022年8月22日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编号YD-220822-01)中未填写用电设备功率;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编号MB-220607-02)中未填写盲板材质、规格和编号,缺少作业结束时间;编号GC-220804-01一级高处安全作业票中未明确配备的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等安全设施及工器具。

    6.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台账中溴甲烷安全标签缺少象形图、预防措施、废弃处置内容,乙醇安全标签象形图为运输警示标志,不符合标准要求。

    7.总经理、生产总监、EHS副总、技术部副经理职责中均无试生产管理内容。

    (二)工艺管理

    8.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有缺项或错误:①P46加氢工序工艺过程描述中缺少氧含量控制指标;②P194描述正丁基锂制备时,反应釜夹套采用冷导热油换热,实际冷导热油系统已停用,未履行变更手续。

    9.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氯丁烷、四氢呋喃、吡咯烷、溴甲烷滴加管线设置限流孔板”的建议项,未落实,现场查看四氢呋喃、吡咯烷、溴甲烷滴加管线无限流孔板。

    10.阿托伐他汀氢化工序HAZOP分析记录中,液氨钢瓶出口管线压力高的现有控制措施描述中缺少管线压力高联锁关闭进料阀的措施。

    11.阿托伐他汀氢化工序工艺流程图中,标示液氨管线安全阀现场直排,与实际去水吸收系统不一致。

    12.阿托伐他汀氢化工序工艺流程图中,未体现甲醇接收罐(R102-216)液位远传仪表(现场已设置)。

    13.《辛伐甲基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联锁一览表中无R101-501釜(正丁基锂合成)、R101-503釜(甲基化)搅拌电流报警和故障联锁。

    14.控制室DCS中甲醇储罐(V2515)液位高高限报警值为6100mm(量程值),与操作规程要求的5750mm不一致。

    15.合成车间二加氢工序氢气管线安全阀出口管线无蒸汽或惰性气体。

    16.合成车间二加氢工序液氨管线安全阀出口送至酸洗塔(T102-604),需核实酸洗塔U型水封是否有水。

    (三)设备管理

    17.储罐区罐组C(内设甲苯、甲醇等)防火堤外未设水封井。

    18.储罐区甲醇储罐(V2515)出口管道设有硬支撑,不符合规范要求。

    19.未提供溶剂回收车间氯化釜(R170910)爆破片设计资料。

    (四)电仪管理

    20.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溶剂回收车间常压蒸馏釜(R170916)冷却水回水管道开关阀(设计阀门选型为FO,实际为FC)。

    21.2022年10月17日15时20分固废仓库内可燃气体探测器(GT2081)报警无处置记录。

    22.储罐区氨水储罐(V2506)进出口管道阀门距有毒气体探测器安装高度约6m,不符合规范要求。

    23.A2车间加氢釜(R102-201B)防爆电机铭牌被油漆覆盖。

    24.溶剂回收车间配电室贴邻布置在溶剂回收车间(甲类)一层西侧,贴邻面的墙体有电缆穿过,不符合规范要求。

    25.溶剂回收车间盐酸中间罐(V071903)进口管道切断阀故障(阀位反馈器显示为阀门未完全关)。

    26.溶剂回收车间氯化釜(R170910)设有搅拌故障信号,PID图中无搅拌故障信号。

    27.溶剂回收车间氯化釜(R170910)未设电流低报警。

    28.未提供溶剂回收车间氯化釜联锁逻辑图。

     


    附件2

    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清单

     


    企业名称

    问题隐患内容

    整改期限

    级别

    责任单位

    1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A4车间交接班记录中氧化工艺岗位班长王某某未取得氧化工艺操作证。

    12月1日前

    临海市级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

    浙江江北南海药业有限公司

    合成二车间A9岗位交接班记录中加氢工艺岗位班长严某某、杨某某和赵某某未取得加氢工艺操作证。

    12月1日前

    临海市级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3

    台州达辰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目前3人持有氧化工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满足企业生产需求,车间一交接班记录(SMP-PD-006-R01-1.1,2022年9月1日)中交班班长田某某无重氮化工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12月1日前

    临海市级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车间一东侧甲苯母液罐处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未有效覆盖围堰外的1#甲苯母液打料泵。


    附件3

    临海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验收表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布文号


    整改期限


    整改完成时间


    现场验收时间


    问题隐患内容


    整改情况

     

    整改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市应急管理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3份,企业、镇(街道)、市应急管理局意见各1份。 2.报送本表时,请附送相关证明材料,如安全评价报告、整改前后图片对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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