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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10/2022-127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民社社准字〔2022〕44号 成文日期: 2022-11-2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成立临海市民厨协会决定书
  • 日期:2022-11-29 17:25
  • 来源:市民政局
  • 浏览次数:

临海市民厨协会发起人(单位):

       你们关于成立临海市民厨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成立临海市民厨协会。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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