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0/2022-127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临民社社准字〔202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临海市民政局准予成立临海市民厨协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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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民厨协会发起人(单位): 你们关于成立临海市民厨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成立临海市民厨协会。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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