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告公示 > 公选公招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日期: 2022-11-25 18:30
  • 来源: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工作人员,其中市委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临海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市委办公室行政编制要求为:临海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临海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要求为: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选调(聘)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19921130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新录用的全额事业人员在原单位须满3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全额事业人员在镇(街道)服务期须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含)。

5.熟悉机关公文写作和文稿起草,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调(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调(聘)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综合测评(笔试、面试等);4.考察;5.体检;6.公示;7.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报名时间:20221130日至129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秘书一科(市行政大楼8楼1813房间),电话:8530952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者需携带《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四、选调办法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聘)综合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则取消选调(聘)计划

2.综合测评。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测评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考察体检。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对象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视情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根据综合测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聘)对象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聘)的,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5.办理调动手续根据综合测评、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解释为准。


附件: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临海市委办公室

                                 20221125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