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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来推荐|临海共富“十大典范”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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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我市共同富裕建设的信心和定力,充分挖掘群众身边的共同富裕“领头雁”,以榜样的力量引导、带领全市人民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实干创新。临海市共同富裕“十大典范”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一、评选条件 全市范围内18周岁以上广大市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心拥护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共同富裕示范性强。积极投身我市共同富裕建设,在缩小收入差距、缩小地区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起到牵头负责、示范引领等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市扩大中等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认可的。 (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党员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报送方式 即日起至11月4日,广大市民可以直接向市委社建委自荐或推荐人选,市委社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5112473,邮箱:sjwgtfy@163.com。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0月24日—10月30日)。市级主要媒体公布具备条件和推荐名额,正式启动评选活动。广大市民可直接向市委社建委自荐或推荐人选。 第二阶段:推荐上报(10月31日—11月4日)。广大市民通过自荐或推荐上报推荐名单。要求填写推荐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2),并附相关事迹佐证材料,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镇(街道)公章,相关材料于11月5日前通过邮箱发送至市委社建委。 第三阶段:评选表彰(11月5日—11月10日)。市委社建委组织相关单位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初选20 人进入网络投票环节,最终入选名单将结合评审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审定后进行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阶段:专题宣传(11月11日—12月底)。利用各级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制作“十大典范”人物专访,营造比学赶超、共建共享促共富的浓厚氛围。 附件:1.临海市共同富裕“十大典范”人物推荐表 2.临海市共同富裕“十大典范”人物推荐汇总表 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 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2022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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