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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07 14:37
  •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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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电话:0576-85382818,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及时公开,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1条,主要通过临海门户网站、临海综合行政执法微信等平台进行对外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规程。依申请公开答复内容合法合规,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021年,我局共受理3起依申请公开案件,其中2起均已及时规范答复并做好备案登记待查。其中1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

(四)平台建设

优化信息平台,丰富执法公示方式。进一步畅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健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实用性功能,逐步实现市民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等便利方式,便能查询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决定、行政处罚结果等各项政务信息,拓展行政执法公开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引导群众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信息产生后各科室不能及时提供给信息公开人员发布;二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部署,责任到人到岗,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宣传,及时、正确公布保证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府信息,提高专栏的知悉度和使用率。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人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人人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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