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农耕文化博物馆:
你单位要求 住所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同意住所由临海市汇溪镇浚头村变更为浙江省临海市汇溪镇浚头村2-151号。
临海市民政局
2022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