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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永丰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7047/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陈瑶联系(地址:临海市永丰镇留贤村留贤大道1号,电话:0576-85185620,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政府职能转变、打造窗口政府的重要手段,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是主动公开。2021年度永丰镇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主要包括: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公开年报;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岗位责任人;政策文件;政务信息、工作总结、建议提案;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咨询投诉等。

二是加强结果公开,及时公布我镇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意见办理情况、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财政年度预决算表、三公经费、工程筹资筹劳,打造阳光政务。

三是注重重点领域公开,定期公示永丰镇惠民惠农政策,临时救助花名册、特困人员救助花名册、医疗救助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保障民众的权益。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重点民生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公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坚持闭环管理。2021年本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职人员全面负责材料收集、撰写、审核、审发等工作,切实落实政务公开责任。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审批程序。

三是严格上传程序。党政综合办严格按照公开办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

四是完善公开制度,精细化管理政府信息,科学细化公开属性、政策图解、有效性等字段必填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要素齐全,有序公开。

(四)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专项栏目,2021年共发布98条信息。

二是注重政务新媒体宣传。充分运用“微聚永丰”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信息,2021年共发布128条公众号。

三是落实网站日常监管。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与检查网站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无误。

(五)严格监督检查

发动充分发挥自身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提出的疑问、意见和建议,办公室认真听取和收集,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人大代表、企业代表、行政村书记、机关干部等开展社会评议,以“线上+线下”形式填写问卷,共收回25份。2021年度本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六)工作考核情况

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宣传手段还不够丰富,对新媒体的宣传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接下来,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压实工作责任,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提高政府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便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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