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统计局临海调查队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凯歌路3号东昇大厦15楼,电话:0576- 8519606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临海调查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度政务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临海调查队共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更新信息51条,其中组织机构7条,政务信息26条,计划总结1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统计信息11条,统计分析1条。主动公开全年重点工作及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主要侧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工作信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发挥“调查轻骑兵”作用,服务于社会公众。

(二)依申请公开。

思想上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指南明确,强化制度保障。安排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明确办事流程。据统计,全年我队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无因政府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加大数字化管理力度,明确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业务科室信息发布需经过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审核,经办人、科室领导审核,汇总至办公室统一把关发布,并对失效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切实对公布数据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

 (四)平台建设。

切实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临海调查”政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注入新鲜活力,做到公开方式多样化。明确栏目与发布信息之间的对应性,加强网站监管,优化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

及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内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与量化标准,队纪检组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临海调查队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期望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在公开形式上创新性不足,主要还是以常规公开手法为主;信息内容上还不够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挖掘的不够深入、对统计调查工作实际成效了解得不够深入。

改进情况:仔细对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权威政策文件,供社会公众更进一步了解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开展深入解读,定期发布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充分提高统计调查服务社会水平;持续公开统计违法举报热线以及邮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临海调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布,在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梳理政府公开信息,在市政府网站的依托下,更新政务信息,有效保障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缩短了社会公众依法取得政府信息的时间。认真总结年度工作计划。健全统计调查数据公开舆情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全队干部职工对于舆情风险防控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1.2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