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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临海市滨海第一大道17号,电话:89112297,邮编:3170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为主线,拓展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进行决策公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进行意见征集。

2. 管理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3. 服务公开定期发布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发文的各种应公开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所有信息均按照规定及时、有效、规范公开,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2021年度,开发企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86条。

4. 结果公开做好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主动公开,按时发布《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5. 执行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透明度,按时公布年度预决算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内容都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2021年度,开发区收到个人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网上申请1件,已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受理。

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可靠。

(四)平台建设

在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丰富网站内容的同时增强了政务公开的主动性

(五)监督保障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根据《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相关文件,细化任务内容,明确责任科室,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加强,更新的不够及时。2022年,开发区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思想培训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热点公开,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充分梳理挖掘亮点信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缩短信息的发布时间,做到及时发布,同时在保证不涉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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