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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杜桥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21 17:03
  • 来源: 杜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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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镇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s://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杜桥镇解放街472号,电话:89392317,邮编:3170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底,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0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60条,政务微信公开144我镇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重大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公共服务和办事指南等等九大类别,涵盖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1年底,我镇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将信息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明确公文类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做到目录要素齐全,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等要素。从源头上规范公文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确保信息公开的广度,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依托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杜桥微发布)、公开栏、会议、农村广播网络

(五)监督保障

坚持考核评估,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干部考核,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的落到实处。第一时间抓好问题整改,并落实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2021年我镇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对于第三方检测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落实,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三是大力创新公开形式。尽管借助微信等新媒体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但仍然需要大力创新公开形式,持续提高群众参与度。

上述问题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

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体系,针对公开目录体系不完善、公开质量不高的问题,完善考核机制,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进行发布前审稿,核对数据准确性、及时修改和删除表述不准确、有偏差的事项,对于第三方检测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的新型公开形式,让更多群众能够获取到自己关心的信息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公开”,更多创新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做好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杜桥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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