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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99号,电话:0576-85226156,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领域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2021,我局严格按《临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要求,在“中国临海”门户网站上重点公开了组织机构、政策文件、政务工作、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工作、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等政府工作信息608条,同比增长25.6%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照规定做出答复,未发生因受理、答复不规范或因主观原因导致行政争议被纠错或败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有效。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梳理确定“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13个方面内容,2021年发布相关信息295条。

(四)平台建设

积极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公开功能,在“临海环保”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5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召开“临海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头门港医化园区环境问题整改、灵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眼镜行业VOCs源头替代试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改革等五个方面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开展各类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实地了解环保工作的运行。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站、队)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合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务信息的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加强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阶段,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及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强信息发布数量,提升信息内容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在落实好“中国临海”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加强媒体宣传,拓展政务信息宣传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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