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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司法局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电话:0576-85156357,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海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严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做好“八五”普法规划这一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等环节,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在管理和服务公开中,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权力事项。三是加强结果公开,及时公开我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工作执行情况以及财政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内容,打造阳光政务。四是按质按量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按时更新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扶贫领域内容,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规则。2021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函件1件,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而无法提供,已及时答复处理;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或行政复议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我局实际,全面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基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确保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力度,通过在线知识竞赛、网络课堂、律师回应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开展政策解读,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32条,同比增长12.1%。二是综合依托“临海普法”微信公众号、“临海司法”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等线下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35条,同比增长40.2%。三是加强网站日常监管,推进集约化建设,确保公开信息有质有量。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监督电话。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第三方测评活动,及时查漏补缺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力和水平。对工作开展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专家评审会、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重点内容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深入;政策解读形式不够生动直观;政务新媒体内容质量不高,关注度、阅读量和点击量不足等。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专员培训,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全面、系统。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意见等,适时开展通俗化、互动式的服务解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有效性。加强新媒体账号运营推广,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临海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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