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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供销社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临海门户网站 市供销社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7701/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供销社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99号,电话:0576-85114281,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临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全过程公开,集中力量加强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和数据开放,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执行力公信力、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16条,其中通过临海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4条,通过“临海市农合联”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2条。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务工作、人事信息、重点工作、财政信息、统计信息、资产租赁等。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要求公开市委巡察“回头看”进驻及反馈情况,主动晾晒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函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社持续健全政务公开管理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临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压紧工作责任,自觉对标对表,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社主要依托临海门户网站、“临海市农合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多次按要求开展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栏目信息按要求发布,做到动态栏目定期有更新、非动态栏目按要求更新、无空白栏目。“临海市农合联”微信公众号以每月不少于2条的频率做好定期更新和内容推送,进一步完善互动功能,全年订阅人数较去年增长51.5%,月均阅读量达1557次,较去年增长370.4%。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具体负责人,同步公开监督投诉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积极组织供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家属参与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共计填写问卷36份。

2021年,我社未出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泄密事件,未因发布敏感类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未出现违规问题,未造成负面舆情影响;未收到公众的举报投诉;未发生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要求整改的情况,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而被市政务公开办出具的警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社政务公开在数量和质量上相较去年均出现减少,主要存在科室之间重视和参与不够,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社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及时修订并出台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提升工作质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科室间沟通协作,及时做好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栏目内容,尽可能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以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业务学习。注重提升业务能力的培养与提升,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讲座、案例分析等培训,深入学习相关的条例规定和业务手册,加强与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多地汲取优秀工作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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