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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3921/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695号科创中心22楼,电话:0576-89390975,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进行决策公开,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进行意见征集。

2. 管理公开。根据本轮整合提升,动态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岗位责任人等信息。

3. 服务公开。发布《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海经济开发区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制度>的通知》,及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

4. 结果公开。发布《临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征求<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及时公布意见征集结果。

5. 执行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靶向发力强招引·持续释放新动能——临海科创中心第四批招商圆满收官》等文件,公布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13个专题专栏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105条动态信息,加强了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专门人员,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社会评议及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本年度无相关内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不够完善,政府信息更新、维护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创新度不够,政务公开栏目内容的创新意识不够。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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