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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科技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72/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大道695号科创中心20楼2005办公室,电话:85112175,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海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年在中国临海门户网站、各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共公开信息359条。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按照相关程序开展2021年临海市科学技术局重大行政决策。承办《临海市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在临海门户网站及临海党政信息网向相关单位和群众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相关评审意见书,借助法律顾问开展局内合法性审查。    2. 管理公开。开展执法监管前,在临海门户网站及监管平台上及时公示年度监管计划和执法人员名单。    3. 服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调整服务事项清单,依托在浙江科技大脑,省、国家高企认定网、火炬中心等网上平台,实现政务网单点登入,一网通办,所有事项均实现“跑零次”。

4. 结果公开。在临海门户网站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结果,项目验收后及时公示验收成效。    5. 执行公开。今年来,我局相关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拨付、疫情防控动态都及时在门户网站对应专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市科技局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内容都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明确,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数字化管理。我单位坚持将政务公开程序落到实处,严格遵守公开程序,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提升群众政务参与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本单位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从审核、校对、发布都有严格的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高效。

4.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6月9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还有5个。

(四)平台建设

积极探索,坚持公开方式多样化。着力加强临海科技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公开我单位科技、党建、党风廉政相关工作,同时利用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日、企业三服务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单位科技政策。

(五)监督保障

市科技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干部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制定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并定期开展检查,对于

严重违反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启用相应追责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局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职责还未有效发挥。二是临海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条目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切实加强整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作用,临海科技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发布6条以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临海市科技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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