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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2-01-19 12:55
  • 来源: 市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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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http://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临海市凯歌路6号,电话:0576-85280155,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审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系统谋划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增强解读回应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层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2021年本部门未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对行政规范性栏目进行整改,及时转载上级单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并同步发布对应的政策解读进行双向关联链接。本部门参与修订和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2条,均已公开征求意见,并在征集回音壁反馈结果。

2. 管理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认真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及时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

3. 服务公开。公开监督电话、地址、邮编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与本单位相关的舆情回应。

4. 结果公开。2021年,我办通过中国临海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9条,通过“临海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1条,通过抖音账号发布视频27条,播放量达4万余次。

5. 执行公开。按照财政局要求主动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也进行了全面公开。聚焦热点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等,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

修订完善依申请指南,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拓展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规范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个环节程序,规范答复内容和形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在临海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中按季度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公开。

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2021年,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下,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数字化管理,及时排查政务公开网站,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2件。

(四)平台建设

我办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灵活多样。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大厅。通过公开区、大厅显示屏、窗口、服务电话、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重点区域(头门港、两水小微园区、浙东休闲家居城企业群)设立服务中心,开设专项受理窗口,补充群众办事需求。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企业服务区,采用“肩并肩协同”和“商家会客室”模式提供便捷服务。

(五)监督保障

在我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科主要负责具体工作,根据《2021年临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发〔2021〕50号)文件要求,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对照考核办法逐条逐项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公开内容准确。同时加强群众监督,开展社会评议,公开监督电话。2021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办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民互动。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通过意见征集、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积极开展政民互动。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推动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有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临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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