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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7660/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朱利波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8号建设大楼,电话:057685382013,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及时调整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民主监督和管理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法治型机关和廉洁型机关推动建设系统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了各项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注重工作质量和实效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安排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逐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将局门户网站上5个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细化分解到4个责任科室,将更新及公开责任到人到岗。

三是用好各类载体,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依托局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重点打造“临海城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动态,保证每周有更新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纪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科室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考核内容,从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等方面压实工作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做到一周一报、一月一查、一季一督、一年一考,实现督查考核的有效联动。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

2管理公开(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场规则标准、监管情况)

3服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

4结果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重大建设项目进度情况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疫情防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内容)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4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公开情况)

2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线下等多形式)

3网站集约化

4网站监管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工作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够”。一是部分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广泛多样,内容不够深化。三是群众对建设局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反馈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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